于红尘中
在尘世默默走了二十二年,虽未踏入所谓的社会,却也用聪慧的小眼睛默默看了这个世界二十二年。我很喜欢“红尘”这个词,所谓社会不正是车水马龙的街上扬起的尘埃?所谓“俗”的人正生活在尘埃之中,我便是其中的一个。
可是我常常觉得我并不是,我只是一个过客,匆匆过客。当大雨把尘埃打入泥土,尘埃就落定了。雨过天晴,新的尘埃会再出现,我也将踏上我的旅途。我从不知道我的起点是什么,我更不知道我的目的地在何方,我只知道要出发,出发去旅途便是我的目的,至于去哪里,这已经不重要了。
我是个单身的流浪者,任何一朵野花任何一汪清露都可以让我驻足,在野花的点头与露珠的倾诉中得到心灵的喘息。蝴蝶与蜜蜂便是我的伴,一起走时会对偶尔擦身而过的眼睛微微一笑。走着走着,离人群越来越远,我才发现,天空原来是如此的清朗。
有时我会想,我是不是看破红尘了?要不为什么我会离红尘越来越远?我常常幻想自己的眼睛飞到一座很高很高的山,那里飘着很多的白云。透[separator]过白云,我可以看到我所生存的红尘世界。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寻找自己的身影,我看到自己在俗世中生存,孤独而快乐,才发现自己是无法去看破红尘的,如果把看破红尘看作是这样第三只眼睛来看世界的话,上天给我的是两只真实的眼睛,虽然近视,但却真实。这颗第三只的心眼就让它躲在心底里了,我不想让第三只眼睛也近视了。
走到最后,蝴蝶与蜜蜂似乎融进了我的生命,我莫名其妙地对野花眷恋起来。白的蓝的黄的,只要路过,我都会用鼻子去嗅探从来无人问津的灵气。尤其是在山谷里的花。当看到那朵花在雨中颤抖时,我有种想把她带走的冲动,但我最终没有。我知道,即使我把它移到更好的地方时她未必会像在这山谷中一样快乐。因为这个“最好”是我定义的,谁又知道对她而言“最好”不是这片山谷呢?她一生都生长在这里,望着山谷中狭小的天空,过着简单而快乐的一生。我没有像对待我脚下路过的野花一样嗅一嗅,只将她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于是我转身在雨中慢慢离去。
我无心叨扰这红尘,但脚下路过的地方尘埃还是会扬起,飘到空中,跟红尘中的其他尘埃一样。每一粒尘埃都会在风吹雨打的过程中不由自主地尘埃落定,然后等待下一次的被扬起。又或许也许永远再也不会扬起,当某一粒尘埃从我的鼻孔中吸进我身体之后,这粒尘埃即将伴随我一生的命运。
我依旧往前走,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偶尔一瞥中看到天空中的彩虹,好美丽。从孩童时我一直固执地认为白云彩虹的深处一定还有个世界,到现在我也没有改变我看法。甚至当我知道我生存的这个世界叫“地球”,我不曾改变。雨后的一切都是清新的,清新得整个世界似乎都没了尘垢。当然,这是暂时的,没有一个所谓的“仙境”都能存在很久,除却在人们纯真的心里。
当叶下的雨滴折射出一道光芒时,我发现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风吹雨打后,野花们都饿了,是时候享受一下阳光了。突然发现野花们是从脚下延伸到天边的,无论我走到哪里,脚下都有野花作伴。在这片大地上流浪,原来陪伴到底的原来就是脚下的野花。唯一不同的是,这段路是这一种花,下一段路,就变成另外一种了。
我不知道是否会有一天能走到天的尽头,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天是否有尽头。如果没有,我也许会一直走,走到走不了的那一天。但如果是有呢?如果走到了天的尽头我又将如何?往回走?回到那个充满喧嚣的红尘?抑或我根本就没有走出红尘?也许是吧。如果有一天我走到疲倦了,往回一看,车水马龙的世界根本就在身后而已。
2005/5/22
[wmp=400,300]http://fc.521000.net/01fan过客.mp3[/wmp]
可是我常常觉得我并不是,我只是一个过客,匆匆过客。当大雨把尘埃打入泥土,尘埃就落定了。雨过天晴,新的尘埃会再出现,我也将踏上我的旅途。我从不知道我的起点是什么,我更不知道我的目的地在何方,我只知道要出发,出发去旅途便是我的目的,至于去哪里,这已经不重要了。
我是个单身的流浪者,任何一朵野花任何一汪清露都可以让我驻足,在野花的点头与露珠的倾诉中得到心灵的喘息。蝴蝶与蜜蜂便是我的伴,一起走时会对偶尔擦身而过的眼睛微微一笑。走着走着,离人群越来越远,我才发现,天空原来是如此的清朗。
有时我会想,我是不是看破红尘了?要不为什么我会离红尘越来越远?我常常幻想自己的眼睛飞到一座很高很高的山,那里飘着很多的白云。透[separator]过白云,我可以看到我所生存的红尘世界。在来来往往的人群中寻找自己的身影,我看到自己在俗世中生存,孤独而快乐,才发现自己是无法去看破红尘的,如果把看破红尘看作是这样第三只眼睛来看世界的话,上天给我的是两只真实的眼睛,虽然近视,但却真实。这颗第三只的心眼就让它躲在心底里了,我不想让第三只眼睛也近视了。
走到最后,蝴蝶与蜜蜂似乎融进了我的生命,我莫名其妙地对野花眷恋起来。白的蓝的黄的,只要路过,我都会用鼻子去嗅探从来无人问津的灵气。尤其是在山谷里的花。当看到那朵花在雨中颤抖时,我有种想把她带走的冲动,但我最终没有。我知道,即使我把它移到更好的地方时她未必会像在这山谷中一样快乐。因为这个“最好”是我定义的,谁又知道对她而言“最好”不是这片山谷呢?她一生都生长在这里,望着山谷中狭小的天空,过着简单而快乐的一生。我没有像对待我脚下路过的野花一样嗅一嗅,只将她永远留在我的记忆中,于是我转身在雨中慢慢离去。
我无心叨扰这红尘,但脚下路过的地方尘埃还是会扬起,飘到空中,跟红尘中的其他尘埃一样。每一粒尘埃都会在风吹雨打的过程中不由自主地尘埃落定,然后等待下一次的被扬起。又或许也许永远再也不会扬起,当某一粒尘埃从我的鼻孔中吸进我身体之后,这粒尘埃即将伴随我一生的命运。
我依旧往前走,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偶尔一瞥中看到天空中的彩虹,好美丽。从孩童时我一直固执地认为白云彩虹的深处一定还有个世界,到现在我也没有改变我看法。甚至当我知道我生存的这个世界叫“地球”,我不曾改变。雨后的一切都是清新的,清新得整个世界似乎都没了尘垢。当然,这是暂时的,没有一个所谓的“仙境”都能存在很久,除却在人们纯真的心里。
当叶下的雨滴折射出一道光芒时,我发现太阳高高的挂在天上。风吹雨打后,野花们都饿了,是时候享受一下阳光了。突然发现野花们是从脚下延伸到天边的,无论我走到哪里,脚下都有野花作伴。在这片大地上流浪,原来陪伴到底的原来就是脚下的野花。唯一不同的是,这段路是这一种花,下一段路,就变成另外一种了。
我不知道是否会有一天能走到天的尽头,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天是否有尽头。如果没有,我也许会一直走,走到走不了的那一天。但如果是有呢?如果走到了天的尽头我又将如何?往回走?回到那个充满喧嚣的红尘?抑或我根本就没有走出红尘?也许是吧。如果有一天我走到疲倦了,往回一看,车水马龙的世界根本就在身后而已。
2005/5/22
[wmp=400,300]http://fc.521000.net/01fan过客.mp3[/wmp]
为爱走天涯
[color=#0000FF]注:这是看完瑶兄传来的CCTV访谈录有感而写[/color]
为爱走天涯
——送瑶东方,嫣红
披上你一束银妆
迎着灿烂的阳光
趟过小溪又越过了汪洋
脚下的路伸向幸福的天堂
不诧异别人的目光
只凝视你的模样
携手共进又[separator]穿过了高山
荒漠之路留下欢笑的脸庞
一直走 不为什么 只为了紧握的双手
一直走 不为什么 只为了深情的双眸
不问世间太多的快意恩仇
穿过艰难决择的人生渡口
高飞的海鸥凝妆的翠楼
一直走一直走到天涯的尽头
不问红尘太多的爱恨情愁
留下岁月淘尽的心灵伤口
天黑的时候梦醒的温柔
执子之手相约走到天涯的尽头
林一帆于2006年4月6日
为爱走天涯
——送瑶东方,嫣红
披上你一束银妆
迎着灿烂的阳光
趟过小溪又越过了汪洋
脚下的路伸向幸福的天堂
不诧异别人的目光
只凝视你的模样
携手共进又[separator]穿过了高山
荒漠之路留下欢笑的脸庞
一直走 不为什么 只为了紧握的双手
一直走 不为什么 只为了深情的双眸
不问世间太多的快意恩仇
穿过艰难决择的人生渡口
高飞的海鸥凝妆的翠楼
一直走一直走到天涯的尽头
不问红尘太多的爱恨情愁
留下岁月淘尽的心灵伤口
天黑的时候梦醒的温柔
执子之手相约走到天涯的尽头
林一帆于2006年4月6日
留在岁末的离歌
[color=#0000FF]注:这是公历去年最后一天写的一段文字,自己挺喜欢的,没有在电脑留底,唯有从旧格上转过来。[/color]
留下了什么
记得了什么
仿佛一切才刚刚发生过
宛如昨天
却已一年
年头唱了一首歌
当歌唱到了最后
最后一个音符
留在了岁末
没有人能把时间挣脱
年年[separator]岁岁中就如
春花秋月一样轮回而过
没有开始
也没有结果
一切幻化为永恒的记忆
在所有人眼里都留下了痕迹
寂寞而走
孤独而去
如同竹林微微的细雨
没有主角
只有旁观的丝丝耳语
想用红色来祝福滚滚红尘的大地
拿出的
却是米黄色的小野花
海角天涯
走过的路
在路的尽头
未走的路
在路的尽头
只有尽头
是终点
也是起点
不要轻易回首
逝去的
总让人
泪流满面
林一帆于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留下了什么
记得了什么
仿佛一切才刚刚发生过
宛如昨天
却已一年
年头唱了一首歌
当歌唱到了最后
最后一个音符
留在了岁末
没有人能把时间挣脱
年年[separator]岁岁中就如
春花秋月一样轮回而过
没有开始
也没有结果
一切幻化为永恒的记忆
在所有人眼里都留下了痕迹
寂寞而走
孤独而去
如同竹林微微的细雨
没有主角
只有旁观的丝丝耳语
想用红色来祝福滚滚红尘的大地
拿出的
却是米黄色的小野花
海角天涯
走过的路
在路的尽头
未走的路
在路的尽头
只有尽头
是终点
也是起点
不要轻易回首
逝去的
总让人
泪流满面
林一帆于二00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自大四以来,在凌晨一点之前从没有睡的欲望
很想养成早睡早起的好习惯,看来想想就好了。这些天蚊子还是很多,真纳闷那些蚊子是怎么飞上十三楼的。唉……现在刚好快到凌晨一点了,点圈蚊香培养一下睡觉的欲望吧。
望着那座山,我在想……
望着那座山,我在想,假如人的一生的目标就是走到那座山,而走到那座山要10000步,而人的一生最多只能走1000步的话,有几个人愿意选择往山的方向走?
我知道大部分人都是很现实的动物,如果付出了没有得到回报,那么一般没有人愿意付出。我想大部分我也会一样。不过对于上面这个假设的问题而言,我愿意走。走不到我也要走,我不喜欢停留在原地的感觉。很庆幸老天把我化成了人,而不是一株小野花。正是如此,我才可以看到很多小野花。
人的一辈子就是一段旅程,人的不同,旅程也不同。每条路上都有一起走的人,但到了三叉路口,自然就会有离别。不要为离别而伤心,很快你就会新的同路人。但是,假如偶尔在陌生的地方遇到了旧的同路人,别忘了打声招呼,带上一句问候。
回到原来的问题,我不喜欢停留在原地,我想我是注定漂泊的。人的一生有1000步,而到那座山是10000步。而我这1000步,肯定是要走的,不会浪费。但我也许是往山的方向走,也许不是。我一定会往自认为风景漂亮的地方走,而不是随着人流。也许我会走在一条只有我一个人走的路上,能够仰望蓝天,嗅嗅路边的野花,看看沿路的风景,我已经很满足了。
我知道大部分人都是很现实的动物,如果付出了没有得到回报,那么一般没有人愿意付出。我想大部分我也会一样。不过对于上面这个假设的问题而言,我愿意走。走不到我也要走,我不喜欢停留在原地的感觉。很庆幸老天把我化成了人,而不是一株小野花。正是如此,我才可以看到很多小野花。
人的一辈子就是一段旅程,人的不同,旅程也不同。每条路上都有一起走的人,但到了三叉路口,自然就会有离别。不要为离别而伤心,很快你就会新的同路人。但是,假如偶尔在陌生的地方遇到了旧的同路人,别忘了打声招呼,带上一句问候。
回到原来的问题,我不喜欢停留在原地,我想我是注定漂泊的。人的一生有1000步,而到那座山是10000步。而我这1000步,肯定是要走的,不会浪费。但我也许是往山的方向走,也许不是。我一定会往自认为风景漂亮的地方走,而不是随着人流。也许我会走在一条只有我一个人走的路上,能够仰望蓝天,嗅嗅路边的野花,看看沿路的风景,我已经很满足了。
日志与日记的区别
写在这里的是日志,日志只是随手记记当天发生的事情,最多加些小评论,跟日记有点像。但日志是写出来跟大家分享交流的,而有些日记则不行。其实两者差不多,日记也有些部分是可以公开的,但我想还是有大部分是藏在心里面的秘密。当然,你也可以跟别人分享你的秘密,甚至是公开你的秘密,没人阻止你的。但是你愿意吗?我想没人愿意把自己的隐私全暴露出来吧?
我个人没记日记的习惯,从小到大都是,我记得小学时候要记周记,记完还要交的。那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周记,只不过是不命题的作文罢了。有谁愿意把自己心里真实的想法记下来发给老师看的?我个人认为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未征得主人的同意偷看别人的日记之类的是很可耻的。一个人有好奇心可以,但要学会先尊重别人啊。写下上面的这些也并不是因为我的日记被人看过,而是我对这一事情的看法而已。
我个人没记日记的习惯,从小到大都是,我记得小学时候要记周记,记完还要交的。那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周记,只不过是不命题的作文罢了。有谁愿意把自己心里真实的想法记下来发给老师看的?我个人认为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未征得主人的同意偷看别人的日记之类的是很可耻的。一个人有好奇心可以,但要学会先尊重别人啊。写下上面的这些也并不是因为我的日记被人看过,而是我对这一事情的看法而已。
铜年(3)
小孩子只要是给他一片新鲜的地方,他绝对会很快找到可以玩的东西。在这个茶园里,我发现有两个挨在一起的小水池,一百零二行茶树,七十三棵由桃变成李(嫁接)的李树,一排的刺树,三个鸟窝,若干蚁窝,若干条蛇若干青蛙加上若干条毛毛虫,最后,还有一个小姑娘。这些,构筑成我童年的另一个天堂。
其实小姑娘是后面才发现的,当时我正趴在地上跟小蚂蚁说话,妈妈带了一个小姑娘过来跟我玩。原来这小姑娘是茶园附近挖山洞做铁路的一家铁路工人的女儿,没人跟她玩就让妈妈带她来跟我玩的。她名字有个丽字我们却叫她小燕子,因为她的小名就叫小燕子。
一个人的寂寞就是非常寂寞,两个人的寂寞加起来就等于不寂寞。记得认识小燕子那天是个春天,满茶园开满了花,有茶花,有李花。都是白色的,很好看,也很香。当年的我觉得她像花一样,但绝对不是如花一样。
那天,我摘了许多茶花还有李花送给她,她很高兴。作为报答,我拉着我的手跑到隔壁的小山上摘了一大捧的一种叫“迎春花”的给我,粉红色的,很香,也很漂亮。然后,我们在满是花的茶园里奔跑,我[separator]们在花的年龄里在花季里用花见证了我们花一样纯洁的友谊。
在那天以后,她常常会跑来跟我一起玩。也去过他们铁路工人住的地方,看他们吃红得让人一看就很辣的辣椒,还有玩那种竖着拿的纸牌。但我们玩得最多的还是在茶园里,还有我上一任的天堂菜园里。
我们玩的东西非常多,而且对玩乐此不疲。小孩子的天性就是喜欢玩,如果发现哪个孩子不喜欢玩了,大人们要警惕了。基本上我们一吃完饭就跑出来,到茶园里,妈妈成了我们的监护人。她让我们乖乖呆在茶园里,事实上,一开始我们也只是在茶园附近玩。有时拿棍子逗小池里的小蝌蚪小青蛙,有时去捉小虫子喂蚂蚁,有时看到蛇两人战战兢兢拿石头扔……
很快,我们就对茶园里的东西玩腻了。于是我们偷偷从茶园里跑出来,到别的地方玩新的东西。我们的新地方在菜园还有屋后,玩的新玩意就是过家家。那时候是在菜园旁边的一个香蕉林里,说是香蕉林,也不过十几棵香蕉树而已。
那次我用不知在哪里找到的小铁片不停地捅香蕉树,让它流出像水一样的液体,而小燕子则扯下那些干的香蕉叶,做了一个附带背带的“小娃娃”。真是佩服女人的伟大母性和想象力,在五六岁的年龄,居然也会想做妈妈了。
于是在她的灵机一动的想法下,我们开始组建一个“家庭”。小孩子有了,但所有的东西都要配套。首先就是要安家,偶想来想去只能想到一个地方,那就是我家屋后埋小石头的那片地方。家有了,便要解决吃的问题。我们又分头去找锅,铲子和菜,还有调味料。
我把锅和铲找来了,就是一块比较大的瓦片与一根比较结实的木棍。而小燕子却真的去菜园里摘了几片菜叶与一些黄沙回来。然后我们又找了几块砖块搭了个灶,幸好当年还没有抽油烟机一说,要不这个问题要头痛了。现在万事俱备,只欠炒菜。
事实上证明,该头痛的头痛还是跑不掉的。于是谁来炒成了我们头痛的问题,因为我说在我们家好像是妈妈炒的菜,小燕子说她家是爸爸炒的菜。到最后我们弄一个折中的方法,每人炒一下。为了形象生动,炒菜过程中,我还要充当拟声,模仿炒菜的嗞嗞声,而且极具抑扬顿挫的旋律性。
不一会就炒完了,原因在于我的喉咙嗞了半天差点嗞不出声了,唯有放弃。菜搞定后才发现饭还没着落,原因是两人都想着炒菜却都没想到要做饭。怎么办?于是每人捧一点本该用来做调味料的沙就算是饭了。于是开饭,用两根树枝当筷子瞎搞,当时还不会使筷子,但大人们都是使筷子,遂用之。
小燕子除了自己“吃”还要喂小孩,而且还把“小孩”抱起来哄,有模有样,像足了一位母亲。我想,当母亲的培训是从娃娃抓起的。
吃完饭便要睡觉,又发现没枕头但又去扯了香蕉叶回来做枕头。然后就躺在枕头上,把小娃娃放在中间,互相拥抱,望着蓝蓝的天。但这样的假睡有一次还真的睡着了,好在在恰好的时间醒来,恰好的出现在茶园里,着实虚惊一场。
于是过家家的日子一天天过着,就如现实生活中一天天平淡过着一样。其间我们也玩过其他东西,比如我带小燕子去捉蜻蜓,去菜园的小溪里捉虾看晚霞中的红蜻蜓,兜着两毛钱一起在马路边等着自行车后面载着大铁皮箱里的一毛钱一根的冰棍,与她分享我童年仅有的快乐。而她也教我玩跳飞机,到山上摘那些可以吃的野果子,用竹叶折小船到小溪里放等等。
反正一个人的快乐就是一个人快乐,两个人的快乐加起来就是非常快乐。
有一天,她没来找我玩。我去他们铁道工人住的大本营看到很多人在忙碌,于是没有进去找她。那天我一个人在茶园里把手放在茶叶上从这行默默走到那一行,任由手刷过茶叶发出的沙沙的声音。
第二天,小燕子来了,但眼睛红红的。她说铁路修好了,她要随爸爸妈妈回老家了,来跟我道别的。那也是一个山花灿烂的日子,我扯了一大把茶花和李花拿给她。然后我叫她等我一下,我飞快地奔向屋后,因为我还记得那里埋着我的宝藏。我迅速扒开土,挑出当年我最喜欢的那些小石头,再跑向茶园。
当我赶到茶园时,小燕子已走了,我再跑到他们的大本营,看到的是启动了的车,载着他们原来住的帐篷慢慢地走了,我不知道小燕子是在哪辆车上。我只朝这些汽车大声地喊,“小燕子再见”。不知道她听到了没有。
我手里拿着小石头默默走到茶园,突然心中有种失落的感觉,我把那几个小石头埋在我第一次见小燕子的地方。我坐在满树白花的李树下,第一次感到不知所措,第一次有了不想玩的感觉……
很快,我就要上小学了。自那以后,童年的小石头,菜园,小溪,晚霞中的红蜻蜓,茶园,茶花,李树,小池及青蛙,蚂蚁等等等等,全部都成了回忆里的幻影。
其实小姑娘是后面才发现的,当时我正趴在地上跟小蚂蚁说话,妈妈带了一个小姑娘过来跟我玩。原来这小姑娘是茶园附近挖山洞做铁路的一家铁路工人的女儿,没人跟她玩就让妈妈带她来跟我玩的。她名字有个丽字我们却叫她小燕子,因为她的小名就叫小燕子。
一个人的寂寞就是非常寂寞,两个人的寂寞加起来就等于不寂寞。记得认识小燕子那天是个春天,满茶园开满了花,有茶花,有李花。都是白色的,很好看,也很香。当年的我觉得她像花一样,但绝对不是如花一样。
那天,我摘了许多茶花还有李花送给她,她很高兴。作为报答,我拉着我的手跑到隔壁的小山上摘了一大捧的一种叫“迎春花”的给我,粉红色的,很香,也很漂亮。然后,我们在满是花的茶园里奔跑,我[separator]们在花的年龄里在花季里用花见证了我们花一样纯洁的友谊。
在那天以后,她常常会跑来跟我一起玩。也去过他们铁路工人住的地方,看他们吃红得让人一看就很辣的辣椒,还有玩那种竖着拿的纸牌。但我们玩得最多的还是在茶园里,还有我上一任的天堂菜园里。
我们玩的东西非常多,而且对玩乐此不疲。小孩子的天性就是喜欢玩,如果发现哪个孩子不喜欢玩了,大人们要警惕了。基本上我们一吃完饭就跑出来,到茶园里,妈妈成了我们的监护人。她让我们乖乖呆在茶园里,事实上,一开始我们也只是在茶园附近玩。有时拿棍子逗小池里的小蝌蚪小青蛙,有时去捉小虫子喂蚂蚁,有时看到蛇两人战战兢兢拿石头扔……
很快,我们就对茶园里的东西玩腻了。于是我们偷偷从茶园里跑出来,到别的地方玩新的东西。我们的新地方在菜园还有屋后,玩的新玩意就是过家家。那时候是在菜园旁边的一个香蕉林里,说是香蕉林,也不过十几棵香蕉树而已。
那次我用不知在哪里找到的小铁片不停地捅香蕉树,让它流出像水一样的液体,而小燕子则扯下那些干的香蕉叶,做了一个附带背带的“小娃娃”。真是佩服女人的伟大母性和想象力,在五六岁的年龄,居然也会想做妈妈了。
于是在她的灵机一动的想法下,我们开始组建一个“家庭”。小孩子有了,但所有的东西都要配套。首先就是要安家,偶想来想去只能想到一个地方,那就是我家屋后埋小石头的那片地方。家有了,便要解决吃的问题。我们又分头去找锅,铲子和菜,还有调味料。
我把锅和铲找来了,就是一块比较大的瓦片与一根比较结实的木棍。而小燕子却真的去菜园里摘了几片菜叶与一些黄沙回来。然后我们又找了几块砖块搭了个灶,幸好当年还没有抽油烟机一说,要不这个问题要头痛了。现在万事俱备,只欠炒菜。
事实上证明,该头痛的头痛还是跑不掉的。于是谁来炒成了我们头痛的问题,因为我说在我们家好像是妈妈炒的菜,小燕子说她家是爸爸炒的菜。到最后我们弄一个折中的方法,每人炒一下。为了形象生动,炒菜过程中,我还要充当拟声,模仿炒菜的嗞嗞声,而且极具抑扬顿挫的旋律性。
不一会就炒完了,原因在于我的喉咙嗞了半天差点嗞不出声了,唯有放弃。菜搞定后才发现饭还没着落,原因是两人都想着炒菜却都没想到要做饭。怎么办?于是每人捧一点本该用来做调味料的沙就算是饭了。于是开饭,用两根树枝当筷子瞎搞,当时还不会使筷子,但大人们都是使筷子,遂用之。
小燕子除了自己“吃”还要喂小孩,而且还把“小孩”抱起来哄,有模有样,像足了一位母亲。我想,当母亲的培训是从娃娃抓起的。
吃完饭便要睡觉,又发现没枕头但又去扯了香蕉叶回来做枕头。然后就躺在枕头上,把小娃娃放在中间,互相拥抱,望着蓝蓝的天。但这样的假睡有一次还真的睡着了,好在在恰好的时间醒来,恰好的出现在茶园里,着实虚惊一场。
于是过家家的日子一天天过着,就如现实生活中一天天平淡过着一样。其间我们也玩过其他东西,比如我带小燕子去捉蜻蜓,去菜园的小溪里捉虾看晚霞中的红蜻蜓,兜着两毛钱一起在马路边等着自行车后面载着大铁皮箱里的一毛钱一根的冰棍,与她分享我童年仅有的快乐。而她也教我玩跳飞机,到山上摘那些可以吃的野果子,用竹叶折小船到小溪里放等等。
反正一个人的快乐就是一个人快乐,两个人的快乐加起来就是非常快乐。
有一天,她没来找我玩。我去他们铁道工人住的大本营看到很多人在忙碌,于是没有进去找她。那天我一个人在茶园里把手放在茶叶上从这行默默走到那一行,任由手刷过茶叶发出的沙沙的声音。
第二天,小燕子来了,但眼睛红红的。她说铁路修好了,她要随爸爸妈妈回老家了,来跟我道别的。那也是一个山花灿烂的日子,我扯了一大把茶花和李花拿给她。然后我叫她等我一下,我飞快地奔向屋后,因为我还记得那里埋着我的宝藏。我迅速扒开土,挑出当年我最喜欢的那些小石头,再跑向茶园。
当我赶到茶园时,小燕子已走了,我再跑到他们的大本营,看到的是启动了的车,载着他们原来住的帐篷慢慢地走了,我不知道小燕子是在哪辆车上。我只朝这些汽车大声地喊,“小燕子再见”。不知道她听到了没有。
我手里拿着小石头默默走到茶园,突然心中有种失落的感觉,我把那几个小石头埋在我第一次见小燕子的地方。我坐在满树白花的李树下,第一次感到不知所措,第一次有了不想玩的感觉……
很快,我就要上小学了。自那以后,童年的小石头,菜园,小溪,晚霞中的红蜻蜓,茶园,茶花,李树,小池及青蛙,蚂蚁等等等等,全部都成了回忆里的幻影。
铜年(2)
一个偶然的机缘,我喜欢上了捉蜻蜓,于是理想也随之改变为要捉遍天下所有的蜻蜓。
那时的想法果真单纯,殊不知以一个人的力量尚不足以把一个物种灭绝。由于人类的自私,大自然中的物种日增益减,但与一直人类相处的苍蝇老鼠之类毫无灭绝的迹象,这说明物种灭绝的先后也是要靠关系的,有关系的无论怎样都好过没关系的。如果要人为地把单个物种灭绝,最好的方法就是研制出烹饪这种物种的方法,然后提高这种野生物种的价钱,鉴于中国人的高智力不出三年该物种就会在中国销声匿迹,之后想再吃该物唯有进口。
捉蜻蜓是需要技巧的,几年后在一个儿童科普书上说捉蜻蜓要在它前面用手指不断的划圈,因为它是复眼它会晕,然后就可以下手了。后来我尝试过此捉蜓大法,尝试N次终没能成功一次。在我手转的时候蜻蜓的眼睛也跟着转,转了好久,转到手都酸了,它不晕我都晕了。往往刚想下手蜻蜓就腾空而飞了,要多利索有多利索。
从那次以后我就自觉地怀疑书上所说的东西,事实上书上所谓权威写的东西又有多少人去调查过?我们这些泛泛之辈最好就是姑且信之。
于是捉蜻蜓还是要用我自己研发的那一套,就是发现一只蜻蜓,就等它停,停了就悄悄地兜在它后面,缓缓伸出手去抓它尾巴。如果判断有误抓不到则向前两步,但人的重心要低,假如蜻蜓是在[separator]地面上则要贴着地面移,然后基本都能手到擒来。这方法也有局限,对于大只的一抓到尾巴它会把身子兜过来反咬你一口。
这方法我自己是屡试不爽,这方法是最原始的,却也是最有效的。科技越发展人倒是越来越呆了,有一次见到一人在算那道经典的从一加到一百的算术题,此人先用笔算,觉得一来费纸二为费笔墨就换用珠算,但终因对珠算的口诀不熟换了现代的计算器,当加到五十多时又忘了刚是加了多少,于是用更先进计算机欲设计一个加法程序来运算,终于算出来而欣喜万分,而设计那个程序足足花了三天。殊不知这题稍有脑子的人口算一下就出来了。
又扯远了,回到蜻蜓的话题。当年死于吾手的蜻蜓不计其数,后来听说蜻蜓是益虫,而且顾虑到扯它两边翅膀一撕它应该很痛,于是决定饶它不死从轻发落。于是改为撕掉它翅膀的一半或找根线绑在它的尾巴上玩,要么就不让它飞要么就让它飞在我控制的范围之内。有几次不小心没抓住线就让它飞跑了,于是它的一定就注定要牵着一根线,消失在遥远的天边。
后来想想让它不能飞还不如双手一撕了结了它更有良心一点。尔后一次邂逅了一只晚霞中的红蜻蜓以后,我决定不再对蜻蜓痛下杀手。
那时为追踪一只小蜻蜓而来到一片菜园,菜园里有一条小溪从菜园边上经过,就在小溪里的草尖上,看到了让我为之一震的红色蜻蜓,这是我没见过的,当时我就觉得它是世界上最美的。
人的童年的一件小事会影响到这个人的一生,从那一刻起,我就发誓以后再也不杀小动物。虽然后来我还是杀死了不少小动物,但基本上都是无意杀死的或者说是非常讨厌的。不过非常讨厌是否就能成为杀死它的理由,这个有待商榷。反正从此以后,我的乐园就是这片小菜园。
每天我都会来到小菜园里,看着一朵朵白色的或者是黄色的菜花,追逐着花上的小蝴蝶,时常在小溪边捉里面的小虾子,而又时常叨着狗尾巴草静静坐在溪边小石头上对那晚霞中的红蜻蜓诉说没人一起玩的寂寞,过着孤独而快乐的童年。
直到有一天,几个大男孩闯进了我这个宁静的生活里面,他们也是捉蜻蜓来到这个地方的。很不幸,他们很快就发现这里的红蜻蜓。他们趟到小溪里,把清澈见底的小溪弄得非常混浊,他们要去抓红色的蜻蜓。他们抓不到而改用棍子狂挥乱舞,红蜻蜓几次险些被打中。
我终于鼓起勇气跑上去抢他们的棍子跟他们打架……这是我人生第一场架,自认为是非常正义的一场架,虽然以被打告终,但一想起这件事我很佩服小小的我竟然如此英雄气概。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只剩见到人在街上抢劫而退避三舍的狗熊气概了。
被打之后,终于挽救了红蜻蜓微小的生命,但我也要被妈妈反锁在家里的惨痛关押。不管我怎样哭怎样闹,妈妈还是狠心出去干活而让我在家里大哭大闹。我大吵大叫,说要把家里的碗家里的电器砸坏,但始终只挂在嘴上,并没有落实行动。确认妈妈已走远,只好也不哭了,省点气力看在家里有什么可自娱自乐的没有。答案是没有。家里小小的空间怎么能跟外面广阔的世界比。
于是发现窗上有个空间可以容身子爬出去的,于是付诸行动,终于脱离牢笼。这样出去玩有点惴惴不安的,因为怕遇到家长,而且每次玩只能玩一会,还要赶在他们回来之前用同样的方法回到牢笼。不过幸好只关了几天我就恢复了人身自由,不过妈妈却是要带我到她干活的地方上去。
当时家里承包了一个小山包的茶园,妈妈主要是摘采新鲜茶叶,而爸爸则是炒茶及出去卖茶。于是我的乐园从菜园又转到了茶园。
那时的想法果真单纯,殊不知以一个人的力量尚不足以把一个物种灭绝。由于人类的自私,大自然中的物种日增益减,但与一直人类相处的苍蝇老鼠之类毫无灭绝的迹象,这说明物种灭绝的先后也是要靠关系的,有关系的无论怎样都好过没关系的。如果要人为地把单个物种灭绝,最好的方法就是研制出烹饪这种物种的方法,然后提高这种野生物种的价钱,鉴于中国人的高智力不出三年该物种就会在中国销声匿迹,之后想再吃该物唯有进口。
捉蜻蜓是需要技巧的,几年后在一个儿童科普书上说捉蜻蜓要在它前面用手指不断的划圈,因为它是复眼它会晕,然后就可以下手了。后来我尝试过此捉蜓大法,尝试N次终没能成功一次。在我手转的时候蜻蜓的眼睛也跟着转,转了好久,转到手都酸了,它不晕我都晕了。往往刚想下手蜻蜓就腾空而飞了,要多利索有多利索。
从那次以后我就自觉地怀疑书上所说的东西,事实上书上所谓权威写的东西又有多少人去调查过?我们这些泛泛之辈最好就是姑且信之。
于是捉蜻蜓还是要用我自己研发的那一套,就是发现一只蜻蜓,就等它停,停了就悄悄地兜在它后面,缓缓伸出手去抓它尾巴。如果判断有误抓不到则向前两步,但人的重心要低,假如蜻蜓是在[separator]地面上则要贴着地面移,然后基本都能手到擒来。这方法也有局限,对于大只的一抓到尾巴它会把身子兜过来反咬你一口。
这方法我自己是屡试不爽,这方法是最原始的,却也是最有效的。科技越发展人倒是越来越呆了,有一次见到一人在算那道经典的从一加到一百的算术题,此人先用笔算,觉得一来费纸二为费笔墨就换用珠算,但终因对珠算的口诀不熟换了现代的计算器,当加到五十多时又忘了刚是加了多少,于是用更先进计算机欲设计一个加法程序来运算,终于算出来而欣喜万分,而设计那个程序足足花了三天。殊不知这题稍有脑子的人口算一下就出来了。
又扯远了,回到蜻蜓的话题。当年死于吾手的蜻蜓不计其数,后来听说蜻蜓是益虫,而且顾虑到扯它两边翅膀一撕它应该很痛,于是决定饶它不死从轻发落。于是改为撕掉它翅膀的一半或找根线绑在它的尾巴上玩,要么就不让它飞要么就让它飞在我控制的范围之内。有几次不小心没抓住线就让它飞跑了,于是它的一定就注定要牵着一根线,消失在遥远的天边。
后来想想让它不能飞还不如双手一撕了结了它更有良心一点。尔后一次邂逅了一只晚霞中的红蜻蜓以后,我决定不再对蜻蜓痛下杀手。
那时为追踪一只小蜻蜓而来到一片菜园,菜园里有一条小溪从菜园边上经过,就在小溪里的草尖上,看到了让我为之一震的红色蜻蜓,这是我没见过的,当时我就觉得它是世界上最美的。
人的童年的一件小事会影响到这个人的一生,从那一刻起,我就发誓以后再也不杀小动物。虽然后来我还是杀死了不少小动物,但基本上都是无意杀死的或者说是非常讨厌的。不过非常讨厌是否就能成为杀死它的理由,这个有待商榷。反正从此以后,我的乐园就是这片小菜园。
每天我都会来到小菜园里,看着一朵朵白色的或者是黄色的菜花,追逐着花上的小蝴蝶,时常在小溪边捉里面的小虾子,而又时常叨着狗尾巴草静静坐在溪边小石头上对那晚霞中的红蜻蜓诉说没人一起玩的寂寞,过着孤独而快乐的童年。
直到有一天,几个大男孩闯进了我这个宁静的生活里面,他们也是捉蜻蜓来到这个地方的。很不幸,他们很快就发现这里的红蜻蜓。他们趟到小溪里,把清澈见底的小溪弄得非常混浊,他们要去抓红色的蜻蜓。他们抓不到而改用棍子狂挥乱舞,红蜻蜓几次险些被打中。
我终于鼓起勇气跑上去抢他们的棍子跟他们打架……这是我人生第一场架,自认为是非常正义的一场架,虽然以被打告终,但一想起这件事我很佩服小小的我竟然如此英雄气概。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也只剩见到人在街上抢劫而退避三舍的狗熊气概了。
被打之后,终于挽救了红蜻蜓微小的生命,但我也要被妈妈反锁在家里的惨痛关押。不管我怎样哭怎样闹,妈妈还是狠心出去干活而让我在家里大哭大闹。我大吵大叫,说要把家里的碗家里的电器砸坏,但始终只挂在嘴上,并没有落实行动。确认妈妈已走远,只好也不哭了,省点气力看在家里有什么可自娱自乐的没有。答案是没有。家里小小的空间怎么能跟外面广阔的世界比。
于是发现窗上有个空间可以容身子爬出去的,于是付诸行动,终于脱离牢笼。这样出去玩有点惴惴不安的,因为怕遇到家长,而且每次玩只能玩一会,还要赶在他们回来之前用同样的方法回到牢笼。不过幸好只关了几天我就恢复了人身自由,不过妈妈却是要带我到她干活的地方上去。
当时家里承包了一个小山包的茶园,妈妈主要是摘采新鲜茶叶,而爸爸则是炒茶及出去卖茶。于是我的乐园从菜园又转到了茶园。